浏览量:8 发布时间:2023-10-03
各种“区”有何不同?
为了稳妥推进改革,中国一直采取先局部试点、再推广经验的渐进式改革策略。改革开放早期,曾设立深圳、珠海等几个经济特区,区内实行特殊的政策。综合改革试验区与特区在性质上比较接近,但“试验”内容更明确。比如,有的针对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有的针对资源环境问题等。
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部生产要素、促进自身发展而划出一定范围并在其中实施特殊政策和管理手段的特定区域。
开发区的内涵主要有两层:一是新开垦的土地资源区域;二是挖掘、发现经济潜力的地区。一般是指尚未发挥资源和经济优势需要人为开发的新区域,以达到社会有限资源通过合理配置产生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开发区资源包括三类:第一类是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第二类是人力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管理技术资源,体现在人的体力和智力等方面;第三类是资本资源,包括有形资本资源(基础设施、厂房、设备等)、货币资本资源和信息资本资源。
国家级新区,由中央政府批准设立并拥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新区的地理范围比较小,通常是一个市内的某一个区域。国家级新区的布局更多的会考虑怎么样通过新区的建设带动区域的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改变整个区域的发展态势,有辐射效应。又简称“新区”,它与开发区一样是承担某种特殊的功能的区域,但实质上已经超越了开发区的概念,更接近于一个行政区。之所以说“接近”,是因为新区的管理机构也是管委会,属于省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省政府一般都会把新区所涵盖的县、市或乡镇托管给新区管委会,所以新区管委会名义上是省政府派出机构,但实际已经具备了地级行政区的功能。比如最近名声正震的雄安新区,其管委会和党工委都是河北省的派出机构,并对雄县、容城、安新三县及周边区域实行托管,成为实质上的地级行政区。著名的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也都是实质上的市辖区。
省级新区,各省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等的需求,在特定地区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它们将在政策、税收、发展平台等方面获得特别照顾。新区的设置,对发展开放型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自主创新,加强资源社会事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也称自由贸易区,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