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8 发布时间:2023-09-26
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模式,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是我国市场经济有益尝试并取得丰硕成果的改革试验。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合理合法的存在。因此,作为承担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监督管理职能的大大小小的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都是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或者承担行政辅助职能的事业机构的存在,只会加强,不会被取消。
在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管理机构一般为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为了配合开展工作,还单独对应设置一些重要部门,比如国土、财政、环保、安监等,专门配合负责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大的经济开发区,这些部门都是行政部门,小的经济开发区,这些部门和街道办下属一样,属于事业单位。更小的经济开发区,因其职能所限,只成立政府直属的开发区办公室,或者工信委下属的事业单位,不管机构大小、机构性质是行政还是事业,其职能都是一样的。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开发区管委会或者办公室,都不会被削弱或者取消,只是将其职能进行了整合统一,以更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比如执法职能,为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发区不再单独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改由地方政府相关领域综合执法。小的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其承担的各专业领域的工作,也都划归各自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执行。而开发区的工作人员,也是按地方政府行政、事业人员管理模式,统一管理。随着机构、编制精简,管理岗位可能变少,管理人员岗位减少,待遇却不会受到影响,更不可能下岗分流。同样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名额变少,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完全凭个人本事吃饭,公平公正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