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7 发布时间:2023-05-22
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下文简称“1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条件纳税人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出口企业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留抵退税与出口退税?留抵退税与出口退税究竟有何区别?
01
问题:纳税信用等级对于出口企业办理留抵退税与出口退税各有什么影响?
答:办理留抵退税的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必须为A级或者B级,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下的的出口企业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不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只要符合出口退税条件均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对于纳税信用级别没有要求,但是出口企业退税分类管理等级会影响出口企业办理退税的进度和提交退税的资料,一类(5天)二类(10天)企业退税办理速度相对快,三类(15)四类(20天)企业办理退税速度相对较慢;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凭从退税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办理退税,四类企业不仅要申报电子数据,还需要提交纸质资料给税务机关审核一致方可办理退税.
02
问题:生产企业当期有进项留抵,且符合留抵退税条件,是否可以同时办理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
答:生产企业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企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应退还的留抵税额.也就是说生产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先满足已申报的免抵退税额后才可以留抵退税.举例说明,某生产型出口企业4月份完成增值税申报后,期末留抵税额为230万元,出口业务申报免抵退应退税额100万元,税务机关核准当期免抵退税税额为100万后,留抵税额为130万元。留抵的130万只要企业符合14号公告关于留抵退税的适用条件,均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03
问题:生产企业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没有免抵退税申报业务,可以办理留抵退税吗?
答: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先申报免抵退税。当期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需要出口企业先在退税系统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确认当期没有免抵退税,方可办理留抵退税。免抵退零申报办理流程如下:进入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确认汇总表--退税申报--生成申报数据--数据自检--正式申报.
04
问题:生产企业办理了留抵退税,后期申报交纳增值税,或者申报退税产生免抵额,企业是否需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生产企业当期办理了留抵退税,下期在申报增值税时需要交纳增值税,或者办理免抵税时产生免抵额,对应城建税及附加税计税依据中可以扣减.
例1:某生产企业4月办理了留抵退税20万,5月申报增值税需要交纳30万元,对应城建税=(应纳税额30万-留抵退税20万)*7%=7000元
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30万-留抵退税20万)*3%=3000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30万-留抵退税20万)*2%=2000元
例2.某生产企业4月办理了留抵退税20万,5月申报免抵退税产生30万元免抵额,6月计算附加税如下:
城建税=(免抵额30万-留抵退税20万)*7%=7000元
教育费附加=(免抵额30万-留抵退税20万)*3%=3000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免抵额30万-留抵退税20万)*2%=2000元(税率以当地实际为准)
05
问题:外贸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答:,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办理留抵退税,因为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这一部分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发票平台直接做“退税”勾选,只能用于办理出口退税,所以外贸企业这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退税。外贸企业用于出口出口退税,出口免税业务的其他进项税额比如运费,办公费等需要做进项转出不可以办理留抵退税.其他内销业务发生的进项留抵税额符合条件均可办理留抵退税.
06
问题:出口企业取得留抵退税后应如何处理?
答:出口企业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1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00000同时申报当期增值税时应调增值税附表二的第22栏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发现出口企业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